1. 轉知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「行天宮急難救助」辦法

    一、依據教育部114219日臺教高()字第1140017986號書函辦理。

    二、濟助對象:本辦法涵蓋家庭急難、學生急難及醫療急難濟助:

    1.『家庭急難濟助』:因急難變故而導致生活發生困難者。

    2.『學生急難濟助』: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小、國中、高中()及大專院校之學生。

    3.『醫療急難濟助』:因罹病必須至醫院治療,其醫療費及看護費支應有困難者。

    4.如有特殊變故須急難救助但不含於上述項目者,另以個案辦理。。


  2. 轉知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辦法1份,請參考運 用。
    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114年6月5日龍舜興字第1000144 號函
    一、辦理「急難救助、喪葬補助、關懷弱勢心理輔導、災害急難補助、兒童罕見疾病補助、獨居老人居家服 務」為宗旨,如因家庭突遭逢變故致生活陷困、或無力負 擔喪葬費用等困難情事,轉知所屬單位,倘有上述事件皆可轉介申請該會急難救助。
    二、個案轉介訪視表需由轉介單位承辦人線上填寫(網 址:https://reurl.cc/b9394o),填寫後電話聯繫確認, 該會不受理紙本申請。